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周潔瑩 通訊員穗醫保宣)上一期,廣州醫保詳細解釋了辦理異地就醫的備案、選點、結算流程等辦事流程。那么,在廣州參加醫保,需要在其他城市使用醫保進行結算的時候,到底是按照哪一地的待遇標準執行呢?本期為您詳解。
首先,已經辦理備案的參保人員,待遇范圍參照就醫地的“三大目錄”,待遇標準則執行參保地也即廣州的政策。具體根據省內省外就醫兩種情形:1.省內其他城市就醫的:執行廣東省統一的“三大目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執行參保地政策(也即執行廣州政策);2.省外異地就醫的:執行就醫地“三大目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也執行參保地(廣州)政策。
具體來講,關于支付比例,異地長期居住人員、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省內跨市生育就醫人員,統籌基金和補助金的支付比例、支付限額與本市同級醫療機構一致,職工、城鄉居民、大中專學生相關詳細待遇可以通過廣州醫保公眾號具體查詢。
其次,除了急救和搶救需要外,參保人員未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進行住院、門診特定病種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的,按照以下標準執行:職工參保人員統籌基金和補助金的支付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統籌基金按35%比例支付,相應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
另外,根據廣州醫保政策,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需要長期異地就醫的(比如長期駐外地工作),在備案時,可以在兩種報銷方式中進行二選一。一是選擇享受直接結算待遇;二是選擇由統籌基金包干支付普通門診待遇,這就是“門診包干金”。職工醫保臨時異地就醫、城鄉居民醫保異地就醫均沒有這一選項。
“門診包干金”支付普通門診的具體待遇為:在職職工以個人月繳費基數為基數,退休人員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2%的比例包干支付,每月最高不超過300元,并納入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計算范圍。
(編輯: 吳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