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國有企業基層小微腐敗問題看似微小,卻連著民生,關系人心向背。近年來,基層國企職工違紀違法案件頻發,嚴重侵蝕干群關系和黨的形象。本文在總結國有企業基層微腐敗治理特點現狀的基礎上,分析了當前國有企業基層微腐敗治理存在的制度缺失、權責不明、監督松軟等問題的基礎上,并提出了健全制度、明晰權責、強化監督等對策建議,希望為提升國有企業基層小微腐敗問題治理效率提供一些有益的參考和借鑒。
【關鍵詞】國有企業;日常監督;基層治理;廉潔風險防控
引言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基層是國家治理最末端,也是服務群眾的最前沿,國有企業更應該主動扛起扛牢基層治理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同時也要針對基層管理的特點,正視小微腐敗在基層存在的現狀和問題,有的放矢地拿出具體的治理方案,努力把黨的二十大精神轉化為助力基層社區治理的生動實踐,為助力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貢獻國資力量。
一、國有企業基層微腐敗治理現狀
新形勢下,基層“蠅貪”治理愈發重要,但國有企業基層反腐敗工作客觀存在著職能部門眾多、專業間壁壘高、職工人員密集等現實情況,容易產生“小微權力”失守、“微腐敗”等問題。
(一)點多面廣,管理難度高
中央企業和部分地方大型國有企業由于一線項目多、人多,且分布分散,存在不利于管理的問題。大型國有企業的項目往往分布在全國各地,甚至部分涉及海外,要對每個項目進行實時監控,確保項目合規、合法,同時防止腐敗行為,是一項巨大的挑戰。由于項目眾多,且地理位置分散,企業的管理層往往難以全面、及時地掌握各個項目的實際情況,可能導致決策失誤,或對一些潛在的腐敗問題無法及時發現和解決。對分布廣泛的一線員工,企業很難進行集中管理和培訓,這可能導致員工在執行任務時出現不當行為,甚至可能存在違規行為。
(二)環節眾多,管理力量弱
國有企業由于一線業務開展的環節眾多,而且不同項目的管理流程也有差異,存在不利于監督和管理的問題。一線具體的項目各具差異,且業務環節眾多,每個環節都可能存在風險點,造成部分較復雜的項目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上級單位很難全面掌握業務開展的情況,也難以發現和防止潛在的風險。此外,由于不同項目的流程和要求不同,信息傳遞的透明度和準確性可能會受到影響,導致管理層對項目的實際情況了解不足,在不同項目之間難以實現資源的共享和優化配置,由于對每個項目進行個性化的分析和評估成本過高,逐一決策過程復雜、低效,但粗放管理或放任不管往往會埋下貪腐隱患。
(三)環境復雜,監督難度大
近年來,國有企業內外部環境發生了極為深刻的變化,企業反腐敗工作形勢任務也對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國有企業所在的行業資金密集、環節多,像招投標這樣存在密集廉潔風險點的專業條線多、崗位多,專業領域涉廉問題發生的形式、手段也趨于復雜和隱蔽。部分企業由于管理慣性,依舊采取先松后嚴、放水養魚、秋后算賬的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讓企業廉潔風險空門大開,造成一線職工不出事就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階下囚”。如何幫助企業在基層苗頭性、傾向性、輕微性問題上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以較小的成本維護企業基層的風清氣正,是擺在所有國企面前的一道難題。
二、國有企業基層微腐敗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制度缺失,管黨治黨壓力層層弱化
部分國有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監督機制,導致對基層員工的違規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管和懲罰措施,部分一線員工在工作中出現不規范操作、濫用職權等問題,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和社會聲譽受損的風險。部分基層企業的管理層往往將更多的精力放在生產經營上,而忽視了黨的建設和管理,基層內部管理松散、黨組織作用發揮不足、黨員教育管理不到位,疊加部分單位的上級黨組織管理和監督不夠嚴格,導致了管黨治黨壓力層層弱化的現象。還有一些企業在發現基層微腐敗問題時,采取拖延、掩蓋等不當手段進行處理,甚至不了了之,不僅損害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影響企業的形象和信譽,同時也助長了不良風氣。
(二)權責不明,一線職工身份意識淡薄
在部分國有企業的一線管理人員中,如車間主任或項目的部門經理等,在管理過程中沒有對崗位責任進行明確、細化地規定,職工不清楚自己的職責范圍和履職程序,導致工作中出現了失誤或疏漏,無形中也增加了廉政風險發生的可能。同時,由于沒有明確的職責劃分和程序規范,個人自由裁量權過大,有些管理人員可能會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或者在處理問題時缺乏公正性,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作和發展。此外,部分國企基層一線的財務、會計等崗位職工對自己公職人員身份的意識也相對淡薄,往往只關注自己的工作任務和履職待遇,而忽視了作為公職人員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導致在工作中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對國有資產和法律也缺乏敬畏之心,對于一些問題視而不見,甚至主動違規違紀謀取私利。
(三)監督松軟,缺乏有效監督管理機制
當前,仍有一些國有企業的監督力量明顯不足,如人員配備不足、經費不足等,使得企業在面對各種風險和挑戰時無法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同時由于企業的監督機制不夠完善,無法吸引和留住優秀的監督人才,缺乏足夠的資源投入到監督工作中,陷入了企業管理效能低下的惡性循環。部分國企在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監督缺乏強有力、高質量的推動機制,如一些企業對高風險的投資項目或重大決策的監督,缺乏專業的評估和監督機制,對已經落地的一線項目監督配套措施不夠完善,無法滿足實際需要,沒有形成缺乏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制度的漏洞也給靠企吃企、以權謀私埋下了伏筆。
三、國有企業強化基層小微腐敗治理的對策
(一)健全制度,全面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國有企業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構和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全面加強巡視巡察、內部審計、紀檢監督等工作,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行為,建立完善的反腐敗制度和程序機制。要注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管理和監督,落實黨建責任制,推動黨的政策方針在基層得到有效執行,加強對基層小微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建立完善的權力運行流程和監督機制,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行為的發生,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的職能作用,為企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二)明晰權責,全面加強廉潔從業教育
國有企業要加強對基層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等關鍵人員的監管,建立完善的監管制度和程序,防范腐敗風險。要根據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新要求,及企業既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對照黨章黨紀要求,組織聚焦一線黨員、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多發易發的典型不良言論和行為,從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干部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列出正負面清單,為一線員工設定好日常工作行為邊界,同時要面向一線職工常態化開展廉潔從業教育,使“應該做什么”和“不應該做什么”深入人心,讓黨員、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清晰的參照系、對照。
(三)主動出擊,全面從嚴監督執紀問責
國有企業要進一步增強企業專責監督的組織力量,讓監督執紀專責力量的權威性真正立起來、實起來、硬起來。繼續扎實推進基層“小微權力”監督的制度方案、考核方案、程序方案,重視基層監督員隊伍建設,企業紀檢機構要聚焦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緊盯“微權力”引發的“微腐敗”,將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監督“探頭”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不斷壓減“微權力”任性空間。要主動出擊,做實做細干部員工日常監督工作,注重延伸監督觸角,強化對干部員工“八小時外”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干部員工利用“小微權力”侵害企業利益、作風不嚴不實等行為,做到有問題早發現、早解決、早糾正。同時要注重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扎實構建常態長效機制,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結語
國有企業基層小微腐敗治理是一個長期而復雜的問題,需要企業、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本文通過分析國有企業基層微腐敗治理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通過健全制度、明晰權責、加強監督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減少小微腐敗問題,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監督效率。同時,也需要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營造清正廉潔的基層氛圍,共同推進國有企業基層小微腐敗治理工作,為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1]金太軍金祖睿.基層政府微腐敗"及其整體性治理[J].江漢論壇, 2022(12):42-47.
[2]劉艷.優化基層黨內政治生態:價值意蘊,問題檢視與實踐進路[J].中州學刊, 2022(3):6-11.
[3]劉幫成.微腐敗"的易發領域及誘因[J].人民論壇, 2023(8):76-79.
[4]朱曉東.基層微腐敗"問題的表現,成因及防治[J].領導科學, 2022(4):104-107.
[5]陶富林,張建喜.大數據時代深化基層小微腐敗治理的瓶頸與突破路徑——基于互聯網+監督的個案分析[J].領導科學, 2023(5):97-100.
作者: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余祺
(編輯: 廣州網 龍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