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征求《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修訂稿)》意見的公告。其中,針對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提出“十個嚴禁”,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教育問題事關民生福祉。自2020年該指導意見實施以來,我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秩序不斷規范,教育公平進一步彰顯。但同時,招生入學工作面臨新情況、新問題,違規招生現象仍不時冒頭。尤其是銜接義務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高中教育,更是違規招生問題易發、多發領域。前不久,因違規跨地市招高中生,一民辦學校被罰款50萬元,就是一個例子。要剎住違規招生歪風,擦亮教育公平底色,持續完善制度設計勢在必行。
“十個嚴禁”就是給普通高中招生管理開出的一劑良方。具體來看,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將各類競賽獲獎情況設立為中考加分項目……劍指招生工作典型“病癥”、痛點堵點,“十個嚴禁”劃定了行為紅線,是對公辦民辦普通高中的再告誡、再敦促,也釋放出維護和促進教育公平的積極信號。
從“一紙禁令”說開去,學校違規招生為哪般?有“利”可圖、為了生源,是兩大主因。從公開報道來看,當前部分民辦高中為斂財鋌而走險、把教育做成“生意”的情況仍不時發生。從各地實踐來看,生源是學校賴以生存的資源,有的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和知名度等,頻出“昏招”、惡性競爭:普通高中跟中職學校“混戰”,民辦學校披上公辦學校“馬甲”招生,甚至搞起“空掛學籍”“借讀交易”等暗箱操作……凡此種種,干擾了教育公平,破壞了教育生態。此次“十個嚴禁”明確“有所不為”,既是認知糾偏,也是行為規范。這提示,普通高中招生亟須摒棄急功近利、告別“掐尖”內卷。
要讓“十個嚴禁”真正化為行動自覺、成為工作常態,還需在落細落實上狠下功夫。比如,進一步加強聯合懲戒,提高違規成本,讓肆意妄為者更有“痛感”。又如,完善舉報受理處置閉環,積極發動各方力量,為規范招生工作打開“千里眼”和“順風耳”。應該看到,規范招生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從長遠來看,還需目光向外,聚焦教育需求、資源配置、完善機制等,以系統思維來求解,更好地讓教育回歸本真。
(編輯: 廣州網 龍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