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評論員 楊博
國家再次出拳,為中小企業的“辛苦錢”保駕護航。修訂后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6月1日起施行。
中小企業的經濟實力不足,抵御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在一些地方和領域,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成為不少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攔路虎”之一。有的企業訂單少了愁,訂單多了也愁;有的企業在轉型中嗷嗷待哺,難以為繼。產業鏈環環相扣、前后相繼,若不對中小企業給予充分保護,甚至是傾斜性保護,就不容易實現實質上的平等保護,嚴重的還會影響產業鏈供應鏈暢通穩定運行。新修訂的《條例》讓長效機制長出尖牙利齒,是以良法促發展、促善治的關鍵一步,為根治中小企業討債難、優化市場環境夯實了法律基礎。
一方面,執法尺度更嚴、力度更大。《條例》進一步明確付款期限、完善非現金支付方式,規定大型企業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禁止采購方采用“背靠背”條款限制中小企業的權利。此外,《條例》設“法律責任”專章,明確對負有責任的企業管理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恐嚇、打擊報復中小企業及其工作人員的給予懲戒。這些新規定更好地規范支付行為、強化法律責任,有利于精準剪除企業賬款的“拖欠鏈”“連環套”,為中小企業守住公平防線。另一方面,執法監督更加貫通協調。《條例》強調加強執法監管部門建設,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協同治理。譬如,設立“監督管理”專章,明確定期工作匯報制度,提出建立約談通報制度,強化了各級政府部門監管職責,增強了行政執法監督合力。
良法善治不僅需要科學完備的法律規范,還需要嚴格依法辦事。認真落實《條例》有關要求,當多措并舉抓好清欠工作,打通產業鏈上下游循環卡點,為發展韌性持續躍升提供有力支撐。
一者,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譬如,多部門聯動完善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投訴處理機制與失信懲戒機制等,以長效機制推進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防止“先清后欠”“邊清邊欠”,讓中小企業擁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滿意度。又如,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為中小企業追討欠款送去“及時雨”。二者,持續下大力氣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不只是為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必要之舉,也是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的務實之策。接下來,務必大力倡導契約精神、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與監管行為,促進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讓各類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得到更充分保障。
中小企業能辦大事。中小企業好,中國經濟才更好。以落實《條例》為契機,從完善長效機制入手加力清欠,將會助力中小企業輕裝前行,為高質量發展添薪蓄力。
(編輯: 吳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