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杜娟 通訊員穗規資宣
中小學、幼兒園、養老院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近日,《廣州市獨立用地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出臺并實施。《規定》的出臺有利于不斷提高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供給能力和服務品質,切實體現鼓勵民生項目建設的公益性導向;有利于加快建設15分鐘社區生活圈和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持續增強人民群眾身邊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有利于優化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機制,構建更加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營商環境。
變電站等設施原則上只確定用地面積
擴大《規定》適用范圍,推進社區公共服務配置增強、品質提升。
靈活設置新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指標。考慮到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類型差異,在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時,需將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分為兩類進行處理:第一類是幼兒園、中小學、文化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老年人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等民生保障設施,原則上只確定用地面積、容積率下限(幼兒園、中小學中心城區不低于0.7,外圍地區不低于0.4;文化站不低于1.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老年人福利院、兒童福利院不低于0.7)和綠地率;第二類是變電站、消防站、燃氣供應站、垃圾壓縮站、垃圾收集站、公交首末站等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原則上只確定用地面積。對于不予確定的指標,統一用“—”表示。一方面,對于民生保障設施,既要限定建設規模的下限,確保用地不能低效利用,又要為后續滿足實際建設需求留出余地;另一方面,考慮到交通市政基礎設施有特殊工藝要求,在規劃編制階段對建設規模不作限定。
可按程序申請增加建筑面積
嚴格規范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指標的調整。為優化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同時保障規劃的嚴肅性,已核發規劃條件但尚未建設完成并移交主管部門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應當嚴格執行規劃條件,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依法申請調整規劃條件的情形外,不得改變用地性質,不得改變項目名稱和位置,不得降低設施的等級和減少規模。核發規劃條件之后確需在規劃地塊內額外增加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或者已規劃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建筑面積的,由用地單位向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征求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后,增加的建筑面積不納入原規劃條件的計容面積。即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條件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降低標準,但如果用地單位主動要求增加建筑面積的,可按程序申請,經批準后增加的建筑面積不納入原規劃條件的計容面積,以此作為對用地單位主動增加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任務量的鼓勵。
鼓勵設置社區嵌入式服務綜合體
鼓勵設置社區嵌入式服務綜合體(社區服務中心)。銜接國家關于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要求,鼓勵社區級黨群、行政、養老、托育、福利、文化、體育等設施合設形成社區嵌入式服務綜合體(社區服務中心),在編制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時只確定用地面積,對于容積率、綠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指標不作具體規定,為其結合人口結構、服務需求變化特征適時優化調整設施建設規模預留空間。即通過增設社區嵌入式服務綜合體(社區服務中心),促進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的功能兼容和復合利用,提升土地集約利用效能,以“一站式”服務滿足居民生活服務的多元需求。
(編輯: 廣州網 龍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