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在網絡直播中演唱、播放、朗誦他人作品;在直播間開展“陪你看(影視劇、體育賽事等)”“為你讀(小說、散文等)”活動……日前,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涉網絡直播著作權案件審理情況。通報顯示,涉網絡直播著作權案件中,新型侵權模式出現,復合型侵權占比高。(5月8日《工人日報》)
陪伴式直播的出現,無疑是網絡新業態下的一種創新。它打破了傳統直播模式,講解生動、內容解壓,有利于緩解用戶的焦慮和孤獨情緒。然而此類直播看著一派熱鬧,卻也暗藏侵權隱患。在一些熱門直播間中,未經版權方授權的音樂、視頻、文學素材俯拾皆是。部分陪伴式直播博主變身“搬運工”,打著“二次創作”的旗號行“拿來主義”之實,觸碰法律紅線,損害權利方正當權益,對版權保護危害尤甚。
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的一起案例,就很能說明問題。原告甲公司享有某網絡熱門電視劇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及維權權利,被告乙公司在其經營的網站上設置了“陪你看”專區并提供回放服務。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直播平臺為主播“陪看”行為提供影視作品回放服務,構成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判令被告乙公司賠償原告甲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8萬元。
上述案例也給主播和平臺提了個醒:直播間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任由博主“想放就放”“想讀就讀”“想唱就唱”。“技術中立”的辯詞也好,“陪伴服務”之類的包裝也罷,都不是侵權的“免責牌”。
遏制網絡直播侵權亂象,就是保護知識產權,就是呵護原創、呵護創新。對廣大主播而言,必須提高規則意識、版權意識,多拿出一些原創性作品,別總想著“搭便車”“吃快餐”。對直播平臺而言,務必要守土有責、加強監管,決不能讓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淪為侵權重災區。
(編輯: 廣州網 龍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