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杜娟、吳城華 通訊員粵環宣)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方案》,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廣州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4年11月11日,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專題會議研究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5年1月8日向廣州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葉志容通報督察報告,廣州市委書記郭永航作表態發言,廣州市市長孫志洋主持會議。督察組有關人員,廣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廣州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制定實施市委“1312”思路舉措,錨定“排頭兵、領頭羊、火車頭”標高追求,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廣州市以綠美廣州生態建設之進推動城市綠色化轉型實現新躍升,打造美麗中國城市樣板。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統籌推進綠美廣州生態建設,帶動各區各部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市形成齊抓共管、協同配合的“大環保”格局。
一體推進重大戰略實施取得新成效。高起點打造美麗中國城市樣板,全面優化國土開發保護格局,系統推進國家山水林田湖海一體化保護修復實踐區、嶺南地區生物多樣性保護示范區、粵港澳大灣區生態價值轉化先行區建設。以頭號力度推進“百千萬工程”走深走實,90%以上行政村達到省美麗宜居村標準。高水平建設海洋創新發展之都,建設有10個國家級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已形成較完善的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全方位推進綠美廣州生態建設,全市森林覆蓋率41.6%,主要綠化指標在全國特大城市中位居前列。海珠濕地榮獲世界最佳自然保護地稱號,華南國家植物園城園融合體系啟動建設。
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取得新進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入選國家首批碳達峰試點城市,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碳配額現貨交易量居全國區域市場第一。扎實推動綠色低碳轉型,新能源汽車市場滲透率達51.2%,高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60%。扎實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建成集清潔能源生產、生活垃圾處理、固廢資源再生利用等功能于一體的七大循環經濟產業園,建成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樣板城市。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取得新突破。2019年以來連續4年在全省環境保護責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中獲評優秀。2023年環境空氣質量全面達標,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在國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優;自2020年以來,國考、省考斷面水質連續4年全面達標;2024年上半年,全市國考斷面水質全部達到優良,近岸海域水質達到省年度考核要求,10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100%達標。在全省率先全面推進美麗河湖創建,流溪河入選第二批全國美麗河湖優秀案例。
廣州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4年1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73宗環境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性辦結373宗,責令整改137家,立案處罰195宗。
督察指出,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生態環境保護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攻堅期,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得到根本緩解,一些關鍵領域治理仍面臨諸多問題,亟需加快解決和進一步提升。
一是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能耗強度達標形勢嚴峻。2021—2023年,廣州市能耗強度累計下降3.43%,僅完成“十四五”規劃能耗強度下降目標的22.3%。白云、番禺、花都、增城等區能耗強度下降進度不理想,從化區能耗強度不降反升,形勢嚴峻。
部分水源地保護不夠到位。個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傾倒、堆放、運輸裝卸等問題。在流溪河鹿頸坑涌、鳳凰河上游存在多個建筑工地,施工廢水直排,影響下游水源。
自然生態保護尚有薄弱環節。個別自然保護地管理不到位,番禺區貝崗濕地公園、黃埔龍頭山森林公園部分區域被違規侵占,黃埔白蘭花森林公園內存在侵占、填堵自然水道問題。從化區陳禾洞省級自然保護區內6座小水電站整改工作推進緩慢。水源地內水產養殖摸排不徹底,白云區禁養區內仍有567畝未清退。池塘養殖尾水治理嚴重滯后,全市應完成20萬畝養殖池塘的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任務,僅完成總任務的76.2%。
部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能低。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納入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平臺的自然村治理率僅90.9%,未按期完成任務。2021—2023年省里組織摸查發現設施建設運行等方面問題,截至督察進駐時,仍有101個未落實整改。2023年全市抽測的594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中有50個出水不達標。
村鎮工業集聚區整治提升推進緩慢。全市村鎮工業集聚區近半分布在花都和白云區,已發布2022年、2023年兩批共16個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項目清單,僅局部或零星推進,改造力度不夠、范圍有限。個別工業園區基礎設施不完善,運行管理不到位。
二是城市環境治理精細化水平有待提升。
城區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存在短板。中心城區一些老舊小區、城中村生活垃圾投放點管理不到位,垃圾桶臨街堆放,出現破損滲漏、垃圾灑落、污水橫流現象。部分轉運站運行管理不規范,壓縮站設施簡陋、管理混亂,一些路邊直收直運點作業擾民。
“鄰避”問題長期困擾城市治理。隨著城市快速擴張,因項目建設規劃不科學,未充分考慮周邊環境狀況,帶來大量“樓企相鄰”異味擾民問題,以及“樓路相近”引起的“鄰避”問題。督察期間共收到上述兩類投訴145件,占總投訴量的38.9%。一些餐飲場所與居民住宅樓混雜在一起,因油煙排放和噪聲治理不善,缺乏有效管理協調機制,易引發周邊居民強烈投訴。
建筑垃圾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選址緩慢,資源化利用能力不足、水平偏低。督察發現,資源化利用作業及跨區域平衡處置管理不規范,違規傾倒堆放時有發生。黃埔區、從化區、番禺區尚未按規劃要求建設居民裝修分揀中心。
部分河涌治理及日常管護不到位。河長制責任落實不到位,2024年上半年的全市珠江水系水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發現漂浮及河岸垃圾問題尚有5個未完成整改。部分河涌雨污分流不徹底,溢流問題未全面根治。2020年以來,全市推行443條合流渠箱清污分流“開閘”行動,仍有20個渠箱未完成改造,監測顯示王圣堂涌、田心涌閘口外水體的氨氮超標。番禺區治水系統性不夠,部分已完工工程效果未達預期。一些小微水體被長期忽視,未納入治理。
河道沿線工地管理存在盲區。工地基坑泥漿水管理不嚴,處置不到位。監測數據顯示,南沙區橫瀝島工地周邊長沙涌、長沙村西街旁水塘及工地內山塘等受納水體的氨氮濃度明顯異常。橫瀝島多個同期開工的建設項目,均未配置泥漿脫水固化設備,大量黃泥水直排入蕉門水道。
個別漁港碼頭廢水未收集處理。南沙區十九涌漁人碼頭作業區廢水直排,最終匯入漁港,監測數據顯示,COD濃度等出現超標。生活區廢水收集不完善,碼頭餐飲街部分店鋪廢水流入街道后面小水溝,水質黑臭。海鮮市場垃圾收集點污水橫流。
三是污染防治瓶頸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
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基礎不牢固。2021—2022年,廣州市AQI達標率均未達到年度考核89.0%的目標。2023年AQI為90.4%,雖達標,但海珠、白云等區PM10濃度,越秀、白云、花都、南沙等區二氧化氮濃度未達到市要求的目標值。2022年以來超標污染物均為臭氧,2023年盡管臭氧濃度達標并同比有所改善,但全年仍超標35天。
部分VOCs企業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環節。一些涉VOCs企業的治理能力與實際排放情況不匹配,存在廢氣未能有效收集,設施不正常運行,活性炭更換不及時等問題,實際去除效率低。市場上銷售的建筑涂料質量參差不齊,不合格率偏高,大量使用會帶來揮發性氣體污染問題。
水污染防治硬指標任務仍待突破。部分考核斷面水質達標基礎不夠牢固。蓮花山斷面水質月達標率僅41.7%,溶解氧年均值為5.18毫克/升,臨近超標。南沙區沙灣水道一級支流北斗涌、海珠區珠江后航道一級支流人紙涌等斷面2021—2023年均未能達到Ⅲ類標準。
近岸海域水質達標難度較大。2022、2023年,近岸海域水質無機氮濃度分別為1.71毫克/升、1.87毫克/升,未達到低于1.70毫克/升、1.65毫克/升的年度考核要求。入海河流總氮濃度偏高,2022年虎門大橋、洪奇瀝總氮均值分別為2.43毫克/升、2.53毫克/升,2023年均上升至2.70毫克/升,與2025年省考核要求仍有差距。
部分區域生活污水收集能力不足。全市合流管網約有3720公里,雨季污水收集處理效果大打折扣。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能力不均衡,番禺、南沙、從化等區雨污分流工作推進較慢,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分別為70.1%、41.2%、69.7%,遠低于全市93.5%的平均水平。2023年全市40座城市污水處理廠中仍有11座進水BOD濃度不足100毫克/升,進水BOD濃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規模占比距目標要求還有不小差距。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十四五”規劃建設增城區棠廈垃圾填埋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二期仍處于前期階段,該填埋場2018—2021年暫存的飛灰未得到規范處置,環境風險較大。已封場的增城區新塘鎮陳家林生活垃圾填埋場存在一定環境風險。從化區正在對潭口填埋場存量垃圾進行開挖清運處置,施工基坑周邊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
督察要求,廣州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和更實舉措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圍繞“建設出新出彩的中心型世界城市”的總體愿景,高質量推進“百千萬工程”、綠美廣州生態建設等重大部署,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全面提升城市精細化現代化管理水平。加強河涌治理及管護,整體提升珠江水系水質及生態品質。扎實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動氮氧化物和VOCs協同減排,提升臭氧污染防治水平及應對能力。強化土壤環境監管和治理,補齊固體廢物處置短板,加快“無廢城市”建設。加強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以及流溪河岸線生態保護,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度。持續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健全GEP核算與應用體系。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精準、有效開展問責。
督察強調,廣州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廣州市委、市政府處理。
(編輯: 廣州網 龍煜)